侨乡“花式”送祝福 一解侨胞思乡情******
中新社北京1月30日电 (记者 刘立琨)兔年春节期间,多个侨乡通过举办地方特色演出、邀请侨胞体验传统年俗、介绍华侨文化等方式,营造浓郁的节日气氛,也向海外游子送去来自家乡的新春祝福。
为迎接新一年的到来,广东省江门市侨联举办兔年挥春活动,向侨胞赠送了200余副春联和福字斗方。活动中,侨胞代表与书法大家共同挥毫,感受书法艺术的魅力,用一副副春联书写出浓浓的年味。
红色剪纸有序铺排,一张张栩栩如生的五角星、中国结、“兔福”跃然眼前。在专业老师的指导下,潮州市湘桥区的归侨侨眷们用鲜活的剪纸作品,表达了对新一年的美好期盼。
湘桥区侨联主席谢淑川表示,希望在春节之际通过活动缓解大家的思亲之情,让侨眷们感受到家的温暖。
春节期间,泉州华侨历史博物馆“根脉寻踪——南洋华裔族群寻根谒祖综合服务平台体验展示馆”开展系列活动。展览将观展与互动相结合,打破了时空限制,以“沉浸式”体验向公众普及华侨历史,介绍华侨文化。
观众可以查询泉州主要姓氏的图腾、源流及迁移历史;聆听泉籍侨胞寻根圆梦的故事,观看泉籍侨胞返乡寻根图片;查阅家族侨批,手写家书为亲人送祝福;观赏3D华侨民居全景,了解其建筑价值、历史价值和人文价值。
分送新春“福”包,把家乡人民的关心问候传递给住在国的侨胞和民众;邀请非遗传承人教大家剪纸、写春联、做年画,讲江苏过年期间的风俗活动;邀请淮扬名厨,教大家制作体现春节年味、淮扬特色、地标美食的年夜饭……兔年春节期间,江苏省侨联开展了“亲情中华·年味江苏”系列活动,给海外华侨华人送上了江苏特色的“文化盛宴”。
近年来,江苏省侨联的新春活动已逐渐形成品牌。在今年的新春海外送“福”活动中,多位楹联大家创作了具有“侨”特色的楹联作品,让承载着家乡人民心意的新春祝福漂洋过海,受到了海外侨胞的热烈欢迎。
多地侨联举办新春晚会,以慰藉侨胞的思乡之情。四川省侨联举办“亲情中华·美丽四川”新春慰侨演出,并向海外侨胞征集祝福视频;“亲情中华·春潮瓯越”世界温州侨胞春节联欢晚会,分设4个海外分会场,将海外民风民情与中华传统文化结合,侨胞们纷纷送上新年祝福,表达他们对家乡亲人的思念和祝愿。(完)
3斤肉上桌只剩1斤多店家称是正常现象******
□ 本报记者 张守坤
“我们点了3斤肉,结果菜端上桌之后重量只有1斤多。从店员到厨师再到老板都说菜品缩水是正常现象。”
在天津工作的张文(化名)不久前和几位朋友一起来到一家铁锅炖吃饭。店内富有东北特色的装修和座无虚席的大厅让张文对菜品充满期待,但等到菜上了桌,张文感觉到不对。
张文告诉《法治日报》记者,他们点的3斤肉包括1斤鸡肉、2斤鹅肉,服务员把菜倒进锅里后,分量一眼看上去就不对,而且只能看到鸡头和鸡爪。“我们刚开始以为是饭店少上了鹅肉,便叫来服务员询问情况。服务员表示菜品已经上全了,还找来了厨师,厨师说这些肉都是他刚刚炒过的,鹅肉鸡肉都在不会有错。”
最后,饭店老板也来了,坚持说菜品没有任何问题:“我们的肉分量都是足的,只是生肉变成熟肉的过程中会缩水,1斤生肉制成菜品可能在6两左右,这都很正常,不信的话可以去后厨看。”但当张文真准备去看时,老板却又借故离开,摆摆手说“店里生意忙,不要再闹了”,还说多送他们一份花卷和贴饼。
“这样看来,3斤肉熟了后可能只剩一半,缩水多少全由老板说了算,根本不公平。”张文说,除了肉量少,肉的“内容”也让他们感到不满。“锅里鸡脖鸡头鸡屁股都有,还有全是白膘的带皮鹅肉,真正能吃的没多少。”
缺斤短两、菜品缩水、以次充好、掺杂水分……张文就餐时遇到的糟心情况并非个例。北京市民孙洋(化名)不久前来到一家蒸汽石锅鱼店就餐,在选鱼时,老板不仅将桶和里面的水一起称重,结账时本来3斤多的鱼,却按4斤计算收费。
近日,海南省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布多批旅游市场整治典型案例,就有商家擅自偷换消费者提供用于海鲜加工的活鱼、在销售皮皮虾的过程中存在掺杂水分、缺斤短两等情况。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向记者介绍,类似这种“缩水”的缺斤短两行为,是餐饮界不够诚信守法商家的借口。不只是肉,很多食材煮熟后都会严重缩水,餐饮机构作为专业一方,生熟关系应当提前进行说明,或者在菜单上标明,顾客要求对菜品进行查看,称量时也应配合,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陈音江举例说,假如消费者要了一份炒鸡,结果全是或者大部分是鸡头鸡脚这样的边角料,明显不符合一般人的消费习惯,属于以次充好,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理事兼副秘书长朱晓娟认为,就餐中的消费者权益保障问题是关系民生的重大问题,各方应共同打造和维护安全、合理、公平的就餐质量、环境与秩序。
朱晓娟建议,商家要树立长线思维,诚实守信,应该依照餐饮行业惯例对就餐食材的计量方式等进行明示告知。对于行业协会而言,应该针对餐饮消费中反映的普遍问题进行针对性行业指引,出台自律管理细则,引导餐饮行业建立并执行合理的行业惯例,要求餐饮企业对事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相关事项进行必要的解释与说明,做到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引领作用。
北京瀛和(三亚)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张华认为,监管部门除了关注餐饮经营企业的许可、卫生条件等硬件外,对于餐饮消费中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应进行主动监管,采取抽查、约谈等方式进行事前事中的防范与规制,对于有关投诉,要及时回应与处置。
在江苏省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理事长、江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杜乐其看来,有关部门应加大信息化管理力度,比如某餐厅出现欺诈行为,就要第一时间将此餐厅的信用记录发布在官方网站或者公众号。同时监管部门可以加强对投诉的途径和方法的宣传力度,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能力。
“还应规范餐厅菜单和发票的设计,实现信息对称。菜单、发票的设计要规范、全面,比如注明菜肴的名称、分量、价格以及原料的规格;在客人结账时提供规范的发票,发票上有菜肴名称、单位、单价以及总价,这样如果消费者遭遇欺诈,发票就会成为一个有力的证据。只有充分实现消费者与经营者的信息对称,才能最大限度地防止消费者被欺诈。”杜乐其说。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