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1月19日,新西兰总理阿德恩宣布辞职。图片来源: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报道截图
哽咽回忆近6年经历
42岁的阿德恩说,她花了时间考虑自己的未来。“我曾希望自己能找到在这段时间里继续下去所需要的东西,但不幸的是,我没有,如果我继续下去,会对新西兰不利。”
阿德恩宣布,2023年新西兰大选将于10月14日举行。她在一份声明中表示不会寻求连任,并将在2月7日前卸任。
阿德恩在回忆她近六年“充满挑战”的工作经历时,哽咽了。
资料图:2019年3月,新西兰克赖斯特彻奇清真寺恐袭发生后,阿德恩在新闻发布会上。她在任期间,新西兰经历了克赖斯特彻奇清真寺恐袭事件、怀特岛火山爆发和新冠大流行等重大事件。“在和平时期领导你的国家是一回事,渡过危机是另一回事。”
她表示,辞职背后没有任何秘密和丑闻。“我也是普通人。政治家也是人。我们尽可能多地付出,直到不能再继续了。对我来说,是时候了。”
资料图:新西兰总理阿德恩(左)和澳大利亚总理阿尔巴尼斯(右)。阿德恩宣布辞职后,澳大利亚总理阿尔巴尼斯在推特上发文称,阿德恩向世界展示了如何用智慧和力量领导。“她证明了同理心和洞察力是强有力的领导品质。”她一直是新西兰的积极倡导者,“她激励了很多人,也是我的好朋友”。
曾带娃出席联大
2017年,37岁的阿德恩成为新西兰总理。当年,这位身着一袭红衣,带着标志性笑容的新西兰历史上第三位女性领导人,给世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2017年9月23日,新西兰大选结果公布后,阿德恩在新西兰奥克兰与数百名支持者交谈。阿德恩出生在新西兰北岛城市汉密尔顿,是一名警察的女儿。在怀卡托大学读传播学专业期间,她已积极投身政治,17岁就加入工党,成为工党青年党中的重要成员。
阿德恩一直被认为是工党的政治新星。2008年,28岁的她第一次参加议会选举,成为当时议会最年轻的议员。2017年2月,阿德恩参加阿尔伯特山选区补选,以压倒性优势获胜,并在3月成为工党副党首。同年8月,新西兰大选在即,作为最大反对党的工党支持率降到了24%,党首安德鲁·利特尔为此黯然辞职。阿德恩临危受命,出任新党首。
当地时间2018年9月24日,新西兰女总理阿德恩抱娃出席联合国大会。2018年,阿德恩在联合国总部第一次发表讲话,同时还有另外一个史无前例之举——带着不满百日的新生女儿一同开会。联合国发言人斯蒂芬妮·杜加里奇形容,阿德恩此行显示,谁也无法比一个职场妈妈更有资格来代表新西兰。
2020年,阿德恩再次当选新西兰总理。外媒指出,这得益于面对新冠大流行时,她领导的政府采取的做法,帮助该国有效应对疫情。
资料图:新西兰总理阿德恩(右)和她的伴侣克拉克·盖福德(左)。如今,辞职后的阿德恩,终于有时间可以和她的伴侣克拉克·盖福德举行因为疫情而推迟的婚礼了。
阿德恩表示,她期待着花更多的时间与家人在一起。她对女儿妮芙说,她期待着女儿今年开始上学后,和她一起度过时光。而对伴侣盖福德,她说:“我们终于可以结婚了。”
谁会是下一任总理?
目前,尚不清楚阿德恩离开后,谁将领导看守政府。最新民调显示,工党略微落后于反对党国家党。
1月22日,工党党团将投票选举新党魁。如果有人获得当选所需的65票中的三分之二,则将成为新党魁。
新西兰副总理格兰特·罗伯逊在一份声明中说:“我不会自荐成为工党党魁的候选人。2014年,当我第二次担任党魁失败时,我曾表示不再参选。我的立场没有改变。”
“担任总理所付出的工作强度和需要的承诺程度是任何其他职位都不能比拟的。这是一份你必须明确想要做的工作,这样才能得到应有的成果。我完全相信,党团核心中有一些同事既能胜任这一职位,也有意愿承担这一职位。我将全力支持他们。”罗伯逊说。
分析指出,阿德恩辞职的这一决定,给了工党可以在未来三年重塑自己的机会。(完)
上班第一天就摔伤,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要不要赔?****** 上班第一天摔伤 公司赔了10万元 阅读提示 记者调查发现,近年来,类似案例和判决并不鲜见。“试工期”“试岗期”以及“未建立劳动关系”“未转正”等,不是逃避工伤赔偿责任的借口。建议用人单位在“社保空档期”购买雇主责任险以分散用工风险。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上班第一天就摔伤,公司要不要赔?这是前不久发生在湖南湘阴的真实案例。最终,湘阴法院判决公司对摔伤的员工赔偿10万余元。 在这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用人单位到底冤不冤枉? 记者调查发现,近年来,类似案例和判决并不鲜见。综合来看,在“倾斜保护原则”下,我国的劳动法更倾向于保护弱势劳动者利益,兼顾用人单位利益。 上班第一天摔成八级伤残 事情发生在2021年6月9日。老杨应邀前往当地一家建设公司从事装模工作。他和公司提前约定,工资按天发放。没想到上班第一天,他就因施工过程中脚下打滑,不慎摔伤了右手。后经工伤鉴定,伤情构成八级伤残。 赖以生存的右手致残,老杨觉得很倒霉。事发后,老杨与公司就赔偿事宜沟通,但未达成一致。向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申请后,仲裁委裁决公司赔偿老杨107498元。老杨不服裁决,诉至法院。 湘阴法院审理认为,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老杨虽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并不影响双方劳动关系的认定。 而在各项工伤赔偿标准的确认上,法院认为,因老杨是临时工,又在上班第一天受伤,不能举证证明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因此,仲裁委以该公司缴纳工伤保险的基数4931元,作为杨某工资计算工伤赔偿数额,符合相关规定,应予认可。 法院最终判决该公司向老杨支付工伤待遇费用共计107498元。记者了解到,目前该判决已生效,公司已向老杨赔付全部金额。 “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理应被认定为工伤,并依法享受工伤待遇。”办案法官表示。 类似案例和判决并不鲜见 记者调查发现,在面对类似老杨这样的劳动者的不幸遭遇时,法院往往会在贯彻公平、公正原则前提下,对劳动者依法予以倾斜保护。 同样事发湖南,同样是上班第一天受伤。在长沙天心区从事外墙灯具安装工作的刘某,工作时不慎从高处跌落受伤,鉴定为九级伤残。 公司认为刘某刚上班第一天,双方还未签订劳动合同,也无法购买工伤保险,其与刘某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但法院审理后认为,公司作为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是法定义务。刘某虽仅工作一天,但不影响对双方劳动关系的认定。最终判决公司赔偿刘某18万多元。 即使上班第一天路上出了意外,也属工伤。2017年,小陈成功应聘昆山某电子厂。去厂里报到的路上发生交通事故。 电子厂认为,出事当天小陈并未到厂里办理入职手续,也未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尚未建立劳动关系,自然就没工伤一说;公司并非不给小陈缴纳工伤保险,而是因为他没来报到,双方还未建立劳动关系,厂里没有义务帮他缴。 但法院最终认定,因电子厂未为小陈缴纳社保,小陈发生工伤,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电子厂承担给付责任。最终判该厂赔偿小陈11万多元。 如果入职第一天就离职,且回家途中死亡,算不算工伤?答案是:也算。同样是2017年的事:王某与悦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被派遣至另一家公司工作。入职第一天,王某提出辞职,并办理了离职手续。不料当天下午,王某骑电动自行车被货车撞倒,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王某被人社部门认定为工伤。两家公司不服提起上诉。法院审理认为,劳动者离职当日完成的交接工作等也是其工作组成部分,其离开公司回家的行为应视为下班。且员工向用工单位申请辞职不等于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及时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关键 “这些案例有两个常见的争议点:一是双方劳动关系的确立,二是各项工伤赔偿标准的确认。”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律师吕帅分析。 吕帅告诉记者,无论劳动者是“上班第一天”或是“未转正”,只要符合劳动关系建立的特征,那么自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开始,二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即已建立。 实践中,为了相互了解、选择,有的企业会为新员工设置“培训期”“试工期”“试岗期”等期限。但也有不合规企业借此推卸劳动用工的法律责任,不缴纳社会保险。一旦员工在此期间发生工伤,企业便以“未建立劳动关系”“未转正”为由,试图逃避工伤赔偿责任。“其实试用期对劳动者的影响仅表现在解除劳动合同和工资待遇方面,对工伤待遇没影响。” 此外,很多企业会选择在员工转正后缴纳社会保险,或当月入职、下月办理社保登记。吕帅认为这种做法不但不能为企业省多少钱,还可能带来无法预期的后果。 “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转正后缴纳社保的操作显然违法;当月入职、下月办社保的操作看似不违反法定时限要求,但殊不知,30天之限是法律给予用人单位的最长宽限期,并非不缴纳社保的免责期限。”吕帅举了一个现实案例:2020年10月,上海某公司因工期紧张,加急招聘了操作工李某,当晚李某办好手续后正式入职到岗,不料工作两个小时后猝死。事后,家属要求公司给予一次性补偿140万元。 “这就是一起典型的反映‘社保空档期’的事件。”吕帅建议,在“社保空档期”,企业可以购买雇主责任险以分散风险。他同时提醒劳动者,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并以双方劳动关系存在争议为由拒付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者应准备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医药费发票及证明双方存在用工事实的相关证据,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本报记者 王鑫 方大丰 本报通讯员 刘霜)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